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本着有利于学院发展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原则进行,要有利于专业技术队伍特别是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稳定。通过民主推荐、评议述职,重点考核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干事创业、爱岗敬业、安心为学院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评审推荐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公平、公开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成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推荐、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2009年8月31日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任职截止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学习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部门审查。申报人填写个人计分表、评审表、一览表等,经所在部门审查、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报人须于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前将所有材料包括个人计分表、论文著作、证书以及评审表、一览表等交组宣部。 (二)职能部门审核、计分。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计分,并进行学术查新。 (三)民主推荐。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四)专家组评议推荐。学院组成专家组,组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述职,并进行评议推荐。 (五)学院研究确定拟上报人员,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员,按向省教育厅呈报。 四、评审推荐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学历问题 1、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求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2、取得后学历且后学历为规定学历者,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否则按破格申报。 3、评审高校教师职务资格对学历的要求,逐步由学历向学位过渡。高等学校教师一般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资格。 年龄不满40岁的人员,申请晋升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申请晋升副教授,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否则均按破格条件掌握。 (二)破格晋升问题 1、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作为破格晋升,并严格按破格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新闻专业和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通知》(鲁人发〔2005〕18号)文件执行;破格申报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等系列资格的,按照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文件执行;破格申报其他有关系列资格的按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的破格条件执行。 对符合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今年高等学校破格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省里统一组织进行。 破格申报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按相应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中级资格原则上不搞破格晋升。 (三)关于参评论文等材料呈报问题 1、根据教育厅对职称评审呈报材料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注重提高科研水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填报与提交的论文著作材料一般不得超过10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填报与提交的论文材料不超过5件(其中论文获奖不作为评审依据,我院《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试行办法》也不再对论文获奖进行计分)。 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至少三篇),应注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其中申报教授提交的代表性文章,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编著。 2、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开始,各高校要对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的论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进行国内学术查新检索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定性评价。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限三篇)需填写《学校专业委员会学术论证表》(每篇1份,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只填写正面)。 (四)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 1、严格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者,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以上有关审核表只适用于当年的申报。 2、 除符合免试条件者提供当年备案的审批表外,年龄不超过50岁(195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申报。 (五)关于转系列评审 从今年起,按省人社厅规定,不允许转系列晋升,只能平转。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仅限于同系列申报。岗位发生变化的,须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方能申报评审现岗位同级别职务资格。已被批准转系列聘任的人员,须取得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后,方能申报晋升相应系列高一级的职称。其转系列评审取得同级任职资格后,再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任职年限,其间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也可以一并作为晋升评审的依据。 按人社厅统一要求,转评人员的外语和计算机按拟转系列相应级别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现要求执行。 (六)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人员交流、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后的职称评审问题从今年起,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人员交流、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关于在专业技术上兼职人员职称晋升问题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须按鲁人发[2008]71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其中,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学校处及以下干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由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审批。上述人员申报职称均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上述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学校处及以下干部在高校教师岗位兼职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任现职以来,面向本、专科生开设或主讲一门总学时不低于36学时的独立课程。 2、任现职期间教学工作量达到相应职称(拟申报职称的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的一半以上。 (八)关于考评结合的问题 对于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严格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推荐参加业务理论和专业技能(或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评审推荐。 (九)加强诚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还要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十)参评费 凡参评人员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交参评费,参评费标准为:正高级80元,副高级50元,中级30元,初级20元。对学院推荐上报人员,按上级评审费规定标准另外缴纳,向教育厅上报材料时一同上缴。 今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顺利完成(所需附件均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 1、附件1职称评审提交材料及填表说明.doc 2、附件2教师系列评审表.doc3、附件3教师一览表.doc 4、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5、附件5学校专业委员会学术论证表.doc 6、附件6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7、附件7量化计分办法.doc 8、附件8教师系列个人计分表.doc9、附件9教外系列个人计分表.doc10、附件10学科专业目录.doc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及放宽成绩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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